“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”

办理事项

序号

事项名称

1

市场主体迁移调档

2

公司变更登记

3

公司备案

4

分公司变更登记(备案)

5

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

6

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

7

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(备案)

8

合伙企业变更登记

9

合伙企业备案

10

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(备案)

11

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(备案)

12

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(备案)

13

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

14

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

15

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

16

单位参保登记

17

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

18

企业信息变更

19

企业社会保险登记

20

税务登记信息变更

联办部门

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局、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江阳区税务局

办理途径

网上办理(四川政务服务网:http://www.sczwfw.gov.cn) 窗口办理

办理时间

工作日:上午09:00--12:00 下午13:30-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地点

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B区8号窗口

咨询及监督方式

服务咨询电话:0830-3123917

监督电话:0830-12345

申报材料

序号

材料标准名称

材料

必要性

来源

渠道

材料

类型

纸质材料份数

电子材料份数

1

《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》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2

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3

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,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、决定(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,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4

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,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,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5

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0

6

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0

7

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0

8

《分支机构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9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0

10

《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11

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,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(由出资人(主管部门)签署)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12

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0

13

备案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,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14

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复印件

1

0

15

备案事项证明文件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复印件

1

0

16

《合伙企业登记(备案) 申请书》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17

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,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18

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,提交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(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)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19

办理变更登记的,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
必要

政府部门核发

原件

1

0

20

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复印件

1

0

21

备案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,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22

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复印件

1

0

23

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24

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25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。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26

备案事项证明文件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0

27

《跨省(市)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》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