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申请临时救助

一件事类型

临时救助补贴

一件事申请材料

1.申请人提出申请;

2.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社保卡;

3.残疾人的需出具《残疾证》、失业人员需出具《失业证》、房产证等需要验证的有关材料;

4.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应提供反映家庭遭遇意外事件的相关材料。

5.提供乡镇(街道)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疾病与我、医疗费用发票、已享受其他救助额度等材料;

6.提供子女就读学校的学生证、收费收据、录取通知书以及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相关材料。

注:视申请家庭情况不同,需提交不同的申请资料。

办结时限

申请人向村、社区提出申请,村、社区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情况入户调查并公示后向街道申报,街道复核后,向区民政部门申报,区民政审批通过后发放补助。

受理时间
  • 冬季
    9:00-12:00,14:30-18:00(法定工作日)
  • 夏季
    9:00-12:00,15:00-18:30(法定工作日)
受理窗口及受理地址

受理窗口: 华阳街道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综合文化站2楼A-201

受理地址: 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渡溪路268号

服务咨询电话

服务咨询电话:0830-3700484

监督电话

监督投诉渠道:0830-123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