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开办餐饮店一件事”

办理事项

序号

事项名称

1

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

2

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

3

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

4

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办理

5

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

联办部门

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、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、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

办理途径

网上办理(四川政务服务网:http://www.sczwfw.gov.cn) 窗口办理

办理时间

工作日:上午09:00--12:00 下午13:30-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地点

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B区8号窗口

咨询及监督方式

服务咨询电话:0830-3123917

监督电话:0830-12345

申报材料

序号

材料标准名称

材料

必要性

来源

渠道

材料

类型

纸质材料份数

电子材料份数

1

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2

户外招牌设施现状图及实景效果图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3

营业执照

必要

政府部门核发

复印件

1

1

4

户外招牌设施设计方案或设计平面图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5

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

容缺后补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6

场所平面布置图

容缺后补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7

“开办餐饮店一件事”申请表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8

安全承诺书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9

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

容缺后补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10

消防安全制度

容缺后补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11

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场地权属证明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12

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、操作流程图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13

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(一件事)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4

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5

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委托书

非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16

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

容缺后补

政府部门核发

复印件

1

1

17

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承诺书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18

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,还应当提交相关材料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和复印件

1

1

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