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申请低保

一件事类型

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

一件事申请材料

一件事申请条件

1. 户籍状况、家庭收入、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。

2. 持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,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(年)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,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,通过审核审批程序,可以获得低保,给予差额救助。

3. 家庭成员因残疾、患重病、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,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,其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,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,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。

一件事申请材料 

1.户口本、居民身份证、社保卡;

2.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;

3.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承诺书;

4.残疾人提供残疾证,重病患者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映证家庭困难的相关资料;

5.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。(备注:家庭困难情况不同,申请资料提供不一样)。

办结时限

30个工作日(电话告知)

受理时间
  • 冬季
    9:00-12:00,14:30-18:00(法定工作日)
  • 夏季
    9:00-12:00,15:00-18:30(法定工作日)
受理窗口及受理地址

受理窗口: 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

受理地址: 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市府路13号附1栋

服务咨询电话

服务咨询电话:0830-6566021

监督电话

监督投诉渠道:0830-123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