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”

办理事项

序号

事项名称

1

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

2

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

3

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

4

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

5

合伙企业注销登记

6

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

7

分公司注销登记

8

公司注销登记

9

农民专业合作社(联合社)注销登记

10

税务注销即时办理(县级行使)

11

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

12

农民专业合作社(联合社)分支机构注销登记

13

企业印章注销

14

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

15

银行账户注销

16

单位参保登记

17

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

联办部门

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局、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江阳区税务局、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、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

办理途径

网上办理(四川政务服务网:http://www.sczwfw.gov.cn) 窗口办理

办理时间

工作日:上午09:00--12:00 下午13:30-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地点

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B区8号窗口

咨询及监督方式

服务咨询电话:0830-3123917

监督电话:0830-12345

申报材料

序号

材料标准名称

材料

必要性

来源

渠道

材料

类型

纸质材料份数

电子材料份数

1

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一件事)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2

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3

营业执照正、副本

必要

政府部门核发

原件

1

0

4

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》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2

0

5

《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》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6
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复印件

1

1

7

注销《登记通知书》

必要

政府部门核发

复印件

1

0

8

单位及相关人员印章(公章、财务章、私章)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9

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(一件事)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0

《分支机构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(一件事)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1

出资人(主管部门)、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,或清算组织、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12

出资人(主管部门)批准注销的文件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0

13

股东会解散决定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4

股东确认的清算报告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5

投资人签署的清算报告书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6

合伙企业解散决定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7

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8

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决议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19

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

必要

申请人自备

原件

1

1

备注